关于推荐优秀人才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人才资源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在“十四五”时期继续实施行业人才储备工程,并从全国文化行业从业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入选“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人才资源库”(以下简称“人才库”)。
“人才库”是储备、展示、推介人才资源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旨在搭建一个文化和旅游行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努力扩大人才服务供给,满足行业人才美好从业需求,更好地激发人才活力。
入库对象
全国音乐、舞蹈、美术等门类的优秀特色人才。
入库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健康向上、业绩突出的优秀艺术人才均可自愿申请,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全国性文化艺术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人员。
(二)在文化行业有一定专业成就、社会声誉较高的人才。
(三)文化界权威机构以及专家推荐的人才。
提交资料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采取自荐和机构、专家推荐等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主要获奖作品(代表作)照片2-4张(请附剧照说明)、个人简历、获奖情况、作品名目等文字材料(300字内)、3分钟以内的技艺演示音视频光盘一张(FLV格式,选送)、《入库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另将《入库申请表》填好,签章后邮寄到指定地址。(二)文化和旅游界权威机构或专家推荐的相关材料。(三)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等)。
入库方式
(一)由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组织专家统一审核,该审核具有最终决定权。未获得入库资格的,可在满足条件后再次提出申请。(二)所有入库人员经核准后颁发“人才库”入库证书,优先受邀参加人才中心主办的活动。(三)所有入库人员将在“中国文化和旅游人才网”人才库中实现信息查询,部分优秀人员可以在中国文化和旅游人才网站经审核签约后进行才艺展示。(四)所有符合条件的入库人员,在接到入库反馈通知后,首次申请每人需交纳相关费用以补贴材料审核和信息运维等开支,按初中高等级设定相应标准,初级880元、中级1080元、高级1580元,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五)“人才库”人才储备期限为两年,到期后符合条件并愿意继续留库人员,可重新申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缴纳)。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文化·旅游部
证书样本
文化和旅游部·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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